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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供应商对账单发布通知
(2024-04-15)
尊敬的央广供应商:
问好!
2024年04月供应商对账单已发布,代销业务请将加盖公章的对账单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至财务部付款组进行结算。其他各类服务业务在SCM系统核对、确认对账单即可。
请供应商按照对账单上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有结算、付款相关问题请联系企业微信或电话咨询。
企业微信:央广财务部-付款组             咨询电话:010-68082299-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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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部付款组
2024.04.12

特别事项
1.部分供应商与我司的合作模式由代销服务变更为代销,其代销业务相关对账单请在“供应商对账单→代销业务”或者“供应商对账单→代销业务(浙江)”中查看,代销服务业务对账单仍在原位置查看。
2.因数电票试点不断扩大,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司发票管理,请开具电子发票的供应商在邮寄盖章版对账单和电子发票纸质版(2份)后,务必将发票的电子版发送至我司企业邮箱(CNRmall-CWAP@cnrmall.com),以便我司统一管理。
如有结算、付款相关问题请联系企业微信或电话咨询。
企业微信:央广财务部-付款组             咨询电话:010-68082299-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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